中国园林网9月30日消息: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为河北保护天然林资源、维护京津冀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5年起,河北在8个设区市、44个县、48个国有林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率先开展集体和个人天然林保护试点。迄今,全省国有天然林停伐量14.2万立方米,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02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215万亩。通过成立机构、健全组织、学习调研、建章立制、试点先行、动员培训、全面推进等措施和行动,截至2017年底,河北共签订停伐协议36072份、管护协议11704份,聘用护林员10755人,建设围栏37万米、碑牌4634块、其他管护设施672个,初步建立了系统化天然林保护格局,基本实现了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全覆盖。
——建章立制夯实基础。2016年以来,河北省林业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停止商业性采伐天然林落界核定办法》《县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方案编制提纲》《河北省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在此基础上,承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通告》等办法和通知,围场县出台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禁伐制度》《护林员管理制度》等制度。河北天然林保护政策制度框架初步构建。
——抓好停伐落界和协议签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河北制定了落界办法,并在承德市开展试点,试点共完成52个林场、23个乡镇、81个村的落界任务148万亩。在试点基础上,河北全面铺开1317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落界核定外业任务。省林业厅编制下发了天然林停伐协议和管护协议样本,由各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或林权人签订天然林停伐协议。对于实行统一管护的,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与聘用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省直林场直接与护林员签订护林协议。
——加强护林员责任落实和考核。根据天然林管护任务,河北划定护林员管护区域、面积,明确管护职责,并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奖惩。根据天然林管护需要,河北各有关市县在不同的管护责任区,设立天然林保护责任区碑牌,标明所保护天然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创新管护机制。河北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不同权属、不同区位、不同规模、不同地形地貌的天然林管护机制,大力推广设施管护、公司管护、承包管护、兼职管护、联户管护等方式,降低管护费用,提高管护成效,实现天然林管护无缝隙、全覆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护林围栏、管护房、管护站等基础设施。其中,秦皇岛应用奥维地图软件对天然林保护小班进行管理,结合防火监控系统建立了巡检系统,实现了森林管护精准化管理。承德市正在积极开展GPS巡检系统、无人机管护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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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