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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防渗工程争论需人文学者解困【评】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李万刚 日期: 2005/4/22 9:38:19


    浙江园林网4月22日消息: 现代社会是一个科技主导的时代,各类科技专家的意见是公众判断众多问题的权威参考,但是这些科技专家的观点也有矛盾的时候,就像引起全国关注的圆明园防渗工程的问题,就出现了这样的困境:4月20日,包括水利、水资源研究、水文地质、水利防渗等领域的11名专家公开支持圆明园防渗工程(本报今日8版),而在此前,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听证会上,生态学、环境学、环保等领域的18名专家反对该工程。

    都是行业内权威的专家,孰是孰非?在针锋相对的专家论证下,“圆明园防渗工程”何去何从?而面对矛盾的“权威”,公众又该如何取舍判断、跟进?笔者认为,解决圆明园防渗工程之争迫切需要人文学者的参与;而公众在“矛盾”的专家观点困扰中,将会磨炼出现代公民看待复杂问题所需要的多元思维和理性心态。

    专家间出现“矛盾”观点应该是科技研究的“自然状态”,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有时相左的看法能够发出,并被媒体及时、“平等”地报道和呈现,表明我们的社会在复杂公共问题的决策中,摆脱了人们过去习惯的“专家意见”、“一致认定通过”的“单一声音”模式,进入到多种意见、不同声音都能够被“兼听”的时代。这让人难以像以前那样迅速决策、判断,但正是解决生态工程等后果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验证,负面影响深远并难以修复的公共问题所需要的谨慎,代表着公众问题决策模式的进步;它或许会降低“一致意见”模式下的效率,但更会避免简单决策带来巨大失误的概率。

    对于公众来说,近年来健康、饮食养生商品的宣传,已经让我们有了陷入不同甚至矛盾的“专家观点”中难以抉择的历练,但圆明园防渗工程这种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专家观点的“矛盾”更会让公众走出“是非分明”等简单判断的思维传统,逐步形成适应现代世界的多元思维能力:一种尊重各种意见,并谨慎作出判断的现代理性心态。

    在圆明园防渗工程问题上,人们习惯中的“意见统一”的专家们出现“分裂”,其实正展示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笔者不敢轻易断定孰是孰非,不过,并非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生态、环境学评估没有科学的标准和答案,而是对圆明园的价值、性质和定位的不同认定,决定了不同的生态、水利研究视角:圆明园是需要水丰草美、湖船相映的现代公园,还是感悟、凭吊中国近代沉重历史的遗址?不同的认识、定位自然会导致不同的研究视角和评估结论。

    所以,圆明园防渗工程之争最终涉及的其实是如何定位圆明园的性质和价值,这无疑需要历史、文化研究等人文学者来厘清,作出人文视角的整体判定和评估。圆明园不是普通的园林,它最重要的是人文、历史的价值,只有在确认“近代史之门”的人文性质和凭吊之所的历史价值,而非游乐公园的基础上,对防渗、林灌改造工程进行环保、水利、生态的研究,才能准确把握工程对圆明园整体价值的得益和损失。否则,仅仅作为某一领域的物理研究对象,即使专家们取得一致意见,也不能免除人们对圆明园的未来的担忧。

    其实,一旦圆明园的人文的“整体形象”得到清晰定位,相应的环境、生态形象、功能就容易确认了,防渗等改造工程的评价也就不再是什么难事。所以,笔者呼吁正在进行的环境评估报告能够吸纳权威的历史、文化学者进来,要知道,以往一些交通、水库等公共工程之所以令今人扼腕,就是决策时只看重科技专家的观点,忽略了人文角度的论证。当今天生态、环保、水利等领域专家围绕圆明园防渗问题而陷入针锋相对的矛盾局面,正需要历史、文化学者人文视角下的“第三方”来解困,他们的建议和观点将是圆明园规避短期、盲目工程破坏的关键。


    浙江园林网4月22日消息: 几天前,国家环保总局举办的听证会上出现了几乎“一边倒”的现象,而在前天的一场名为“水资源、节水、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思考”的论坛上,出现了另一种“一边倒”:到会的多名水利专家集体为圆明园防渗工程辩护,认为防渗工程可充分利用水资源,不会带来“一潭死水”。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表示将会重新组织一个专家论证会对圆明园工程进行评估。看来,对圆明园防渗工程的争议正在演变成专家的争议,专家的结论很可能最终成为对圆明园工程的结论。
    
    各路专家公开对圆明园事件发表意见体现着社会的进步,也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仅从圆明园的前途而言,不同的声音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决定防渗膜的存留提供不同的分析角度,使得决策更客观,更符合实际;而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看,专家具有可以作出判断的科学知识,如果让外行来决策势必出现“拍脑袋”工程,听取专家意见也是“科学决策”的应有之义。
    
    但是,当两种截然不同的“一边倒”现象出现时,公众的疑问是:这两种意见谁说的对?什么样的专家在圆明园工程问题上更权威?其实不仅仅是公众,恐怕相关决策部门也面临着这样的选择难题。
    
    我们注意到,前天为圆明园防渗工程辩护的大多是水利专家(圆明园管理者称,防渗工程上马前的专家论证也是由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和北京市海淀区水利局十几位专家参与的),他们的意见对于圆明园的水资源保护应该有借鉴意义。但是,我们认为,从根本上说,圆明园遗址公园的整治不是一个水利工程,“节水”只是圆明园工程的一个部分;对圆明园防渗工程的评判,更多地应该站在“遗址保护”这样的立场上,防渗工程的效果是好是坏,主要是看是不是有利于遗址的保护,而不应仅仅看节水。
    
    所以,如果对截然不同的专家观点进行分析、最终作为决策依据的时候,水利专家的意见不能忽视,但还是要注重文物保护专家的意见,同时兼听由此延伸的环保、文化、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的意见。这是由圆明园的基本定位所决定的。
    
    当下,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责任明确的咨询专家约束机制,就是说,政府决策要听专家的意见,但专家提意见不能信口开河,要有一个机制,使专家对决策的结果负责,错误的决策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专家发表意见包括两个层面,一种是普通意义上的,专家以“自由表达”为主旨,积极参与社会事务,表达自己的声音。他们只要对自己的良知和本领域的学识负责,只需承担道义的责任,而不必承担过多的责任;另一种层面是由政府部门组织的、进入决策机构的专家们的意见,他们被赋予决策的权力,就要对公众利益负责,就要承担相应的可以追究的责任。
    
    在圆明园防渗工程开工前,也经过了由圆明园方组织的专家论证,其结果是同意实施这样的工程。但是,人们难免要问:“为什么当时的专家论证结果和听证会上的专家质疑声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一位市民直言,“当时的专家论证会有走过场的嫌疑,参与论证的专家有被企业‘御用’的嫌疑。”(新华社4月13日)要避免专家论证“走过场”,避免专家被“御用”,就必须建立专家决策机制,让他们有权;同时,要建立专家问责机制,使他们负责。
    
    在此基础上,是否可以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像主审法官对审理的案件负责一样,首席专家对最终的决策负主要责任;是否可以建立不同行业的专家遴选甄别机制,保证客观公正;更要建立透明程序,接受公众监督。
    
    所以,回答“什么样的专家对圆明园有决定权”这个问题,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以文物保护专家为主,同时不排斥其他领域专家的意见;二是文物保护专家要建立在“有权”并“有责”的基础上,让他们敢言、慎言。

专题链接:圆明园仍然在哭泣

编辑:七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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